
文章来源:不详 发表时间:2007-12-28
酝酿三年之久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终于于2007年5月1日出台。
该条例强调了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而且至少要拥有2家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违反此“两店一年”规定的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在此条例中,能够对特许加盟欺诈起到有效监管作用的是特许人备案制度。该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逾期不备案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关于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说明我国开始逐渐与国际接轨了。”15日,中国特许经营学奠基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主任李维华对条例出台做出如此评价。
服装是中国目前特许经营发展规模最大、最成熟的一个产业。一直以来,服装行业是特许加盟的积极参与者和实践者,这跟服装经营本身的特点有很大关系。像餐饮、零售等特许产业可以只提供经营“模式”,而服装则必须提供最终产品,这意味着服装加盟商永远不会涉及到“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产品生产”等内容环节,这一天然优势使服装品牌的特许经营一开始就在一条相对规范的道路上运行。像国产品牌杉杉、七匹狼、美特斯·邦威、班尼路、以纯,都通过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成功打造成为一线品牌,并逐渐走向国际市场,但是中国服装产业的品牌化道路还任重而道远。
品牌服装特许连锁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业态渠道,从HUGOBOSS、LEVIS,到美特斯·邦威、班尼路,已成为很多国内国际品牌巨头采用的一种常见方式,这种新型的渠道模式也带给很多品牌服装呈几何级数增长的市场份额。
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特许经营,中国的服装产业目前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但是,这个条例的出台,还是让整个中国服装领域深思,诸如一些“虚拟经营”的奇迹是否还能够变成现实?
很多事例告诉我们,中国服装领域的特许经营准备的期限往往比较短,这样在市场上和在投资者内形成的信任度就打了折扣。国际上特许经营的体系一般都准备五年左右,甚至更长的时间内形成一定的影响和规模。我国由于开展这种业务的时间比较短,在特许经营体系的完备程度方面显得不足。
还有一个致命的硬伤,就是特许经营的商业欺诈在各个地区和行业不断发生,由于它的不良初衷和其所形成的经营影响,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特许经营自身的健康发展应该都是致命的。
其实,法律只是一个最低的标准,如果一个产业要良性发展,最终的主考官还是市场。